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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佛山市新动能产业基金首批,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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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4:11:43

总规模200亿元。

为贯彻落实2025年佛山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佛山市新动能产业基金建设运营,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助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首批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动能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新动能产业基金成立于2025年4月,总规模200亿元,首期规模40亿元,由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聚焦于投资新型电力装备、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半导体芯片、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储能、新型显示、医药健康、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强链、补链、延链。新动能产业基金以建立专业投资体系为使命,引导更多“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汇聚佛山,配合全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布局“三箭齐发”的产业方略,培育产业金融生态,助力“再造一个新佛山”,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组织形式。子基金组织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

(二)基金规模。每支合作子基金规模应与其管理机构的投资能力相匹配,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三)出资比例。新动能产业基金在单支子基金的累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如超过该比例限制,需经基金投决会审议后报基金联席会议审批方可实施。新动能产业基金出资原则上在其他社会出资人完成出资后缴付。

(四)存续期。合作子基金存续期(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不超过新动能产业基金存续期。

(五)投资领域。聚焦于投资新型电力装备、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半导体芯片、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储能、新型显示、医药健康、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六)投资方式。合作子基金只能进行项目直投,且原则上在投资项目退出后回收的资金不可循环投资。

(七)投资要求。合作子基金应聚焦佛山开展投资,在子基金存续期内,合作子基金累计投资佛山金额不低于新动能产业基金出资合作子基金实缴规模的100%。

(八)募资进度。子基金申请机构需在提交申报方案时,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的30%资金(不含新动能产业基金出资部分)并提供出资意向函。

(九)项目储备进度。子基金申请机构提交子基金申报方案时,需至少已经储备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50%及以上的储备项目。

(十)监督机制。新动能产业基金有权向合作子基金委派1名代表作为投委会委员或观察员,实现对子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

(十一)风险控制。合作子基金在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新动能产业基金可无需其他投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

1.子基金遴选结果确认后超过6个月,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

2.首期实缴出资至子基金账户超过6个月,子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

3.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等不符合《佛山新动能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基金合伙协议或章程规定;

4.基金投资严重偏离投资目的;

5.基金管理人资质出现重大问题,或基金管理人发生实质性变化,继续担任将损害基金权益的。

三、申报机构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对子基金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1%。

(二)投资管理能力。累计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亿元(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准),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至少有3个(含)以上项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三)管理团队。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并购或相关产业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四)制度健全。具备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五)投资方向。主要项目储备须匹配拟设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且符合新动能产业基金投资方向。

(六)竞业限制。在子基金尚未完成认缴规模70%的投资之前,申报机构不得设立与申报子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阶段、投资地域等均实质相同的新基金。

(七)募资能力。具有相应的社会资本募资能力。

(八)重点支持。为充分发挥新动能产业基金政策引导作用,推进实现国家重大战略及重要政策在佛山落地实践,在与央国企及其下属投资机构合作中,经母基金管理人对合作机构完成尽调,并报基金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后,可按“一事一议”原则适当放宽相关申报条件。

四、遴选流程

(一)机构申报

递交申请的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遴选公告及申报指南、申报材料模板等相关要求,向基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

(二)入围机构初审

申报截止日届满后,由基金管理人对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初步符合入围条件的管理机构。

(三)入围机构尽调

基金管理人按照合作子基金设立要求,通过业务团队独立或联合中介机构对入围初审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四)机构答辩及专家评审

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申报机构进行现场答辩,由基金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分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含评分结果)。

(五)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组织召开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依据专家评审得分及尽职调查情况,审议确定拟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名单。

(六)社会公示

对基金投决会评审确定的子基金合作机构,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结果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联席会议报备。

(七)合作协议签署

母基金管理人与子基金管理机构签署子基金合伙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文件,并按协议出资。

五、申报材料的提交与受理

(一)申报方式

意向合作机构可对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填写《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装订及用印要求

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按照申报材料模板要求处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申报分两期,第一期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第二期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1日。纸质申报材料寄出时间不得晚于每期申报截止时间,逾期寄件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后续基金管理人将按要求,依次开展初审、尽职调查、决策及社会公示等工作。

(四)提交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1号友邦金融中心二座31层,邮编:528200。

2.寄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word版和纸质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下方两名联系人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3.收件人(纸质寄送可选其中一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7)86336185,电子邮箱:wangqiming@fs-financial.com;林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36196,电子邮箱:linyiyang@fs-financial.com

附件:

1.佛山新动能产业基金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

2.佛山新动能产业基金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模板)

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网站编辑: 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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