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黑龙江省委、牡丹江市委全会部署,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牡丹江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聚焦支持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加快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振兴发展新动能。同时为发挥好牡丹江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牡丹江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牡丹江市政府发起设立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为规范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工作,特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基本情况
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是牡丹江市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引导社会资本在牡丹江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牡丹江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的基金。
(一)投资方向
牡丹江市政府首期出资规模2亿元,后续可根据需要逐步增加。主要引导设立以下子基金。
1.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落实我市产业政策,重点支持构建高质量“4567 ”现代产业体系,打造重点产业集群和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2.支持创新创业。为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二)投资要求
1.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产业基金总规模的30%,其余资金由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向其他社会出资人募集,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并要求在牡丹江市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投资于主投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可投资规模的60%。
2.产业基金的出资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牡丹江市引导基金对产业基金出资采取认缴制,各出资人根据产业基金合伙协议或者产业基金章程确定认缴比例和出资时间,同步缴付资金。
3.产业基金须注册在牡丹江市区内。
4.其它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授权管理机构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牡丹江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代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并委托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专业化运作。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代表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投资的产业基金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报条件
在中国境内或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可以作为申报人申报设立牡丹江市产业基金,分步向牡丹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交产业基金设立方案。申报人应当确定一家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拟设牡丹江市产业基金的管理机构,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二)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
(三)具有相关产业优势及相关产业基金管理经验,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2个以上相关产业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四)管理团队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三年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
(五)按不低于1%的比例入股拟管理的牡丹江市产业基金。
三、申报方式与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材料请提交至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二)申报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牡丹江引导基金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申报采用先网上申报,随后递交书面材料的方式,网上申报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十份,邮寄、当面递交均可,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并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四)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牡丹江市产业基金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初 锐 18846086866
电子邮箱:ydjjtz@163.com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莲花湖路华创产业园 2 号楼 3、4 层 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邮编:157000
附件:
1《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2《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材料及申报机构登记表》
4《牡丹江市产业基金设立方案参考提纲》
5《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材料清单》
6《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简历表》
7《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者承诺函》
8《出资人出资承诺函》
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牡丹江市政府首期出资规模2亿元,后续可根据需要逐步增加。
牡丹江市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黑龙江省委、牡丹江市委全会部署,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牡丹江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聚焦支持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加快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振兴发展新动能。同时为发挥好牡丹江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牡丹江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牡丹江市政府发起设立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为规范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工作,特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基本情况
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是牡丹江市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引导社会资本在牡丹江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牡丹江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的基金。
(一)投资方向
牡丹江市政府首期出资规模2亿元,后续可根据需要逐步增加。主要引导设立以下子基金。
1.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落实我市产业政策,重点支持构建高质量“4567 ”现代产业体系,打造重点产业集群和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2.支持创新创业。为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二)投资要求
1.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产业基金总规模的30%,其余资金由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向其他社会出资人募集,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并要求在牡丹江市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投资于主投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可投资规模的60%。
2.产业基金的出资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牡丹江市引导基金对产业基金出资采取认缴制,各出资人根据产业基金合伙协议或者产业基金章程确定认缴比例和出资时间,同步缴付资金。
3.产业基金须注册在牡丹江市区内。
4.其它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授权管理机构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牡丹江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代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并委托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专业化运作。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代表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投资的产业基金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报条件
在中国境内或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可以作为申报人申报设立牡丹江市产业基金,分步向牡丹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提交产业基金设立方案。申报人应当确定一家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拟设牡丹江市产业基金的管理机构,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二)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
(三)具有相关产业优势及相关产业基金管理经验,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2个以上相关产业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四)管理团队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三年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
(五)按不低于1%的比例入股拟管理的牡丹江市产业基金。
三、申报方式与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材料请提交至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二)申报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牡丹江引导基金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申报采用先网上申报,随后递交书面材料的方式,网上申报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十份,邮寄、当面递交均可,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并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四)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牡丹江市产业基金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初 锐 18846086866
电子邮箱:ydjjtz@163.com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莲花湖路华创产业园 2 号楼 3、4 层 牡丹江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邮编:157000
附件:
1《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2《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材料及申报机构登记表》
4《牡丹江市产业基金设立方案参考提纲》
5《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材料清单》
6《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简历表》
7《牡丹江市产业引导基金申报者承诺函》
8《出资人出资承诺函》
0
第一时间获取股权投资行业新鲜资讯和深度商业分析,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投中网,或用手机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获得投中网每日精华内容推送。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