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产业基金推动沈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做强、做实、做优实体经济,扶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以发展动能之“新”提振经济转型之“质”,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金控集团”)根据《沈阳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沈基金委发〔2021〕3号)、《关于促进沈阳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开展2023年沈阳市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市投资基金”)第一批产业基金征集工作,公开招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如下:
一、 产业领域
(一)汽车及零部件。优先面向节能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方向。
(二)高端装备。优先面向机器人、高端数据机床、关键基础零部件、大型成套设备、工程装备、电力装备、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的深度融合等方向。
(三)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优先面向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新型储能设施与新能源发电等方向。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先面向网络信息安全、5G基础设施及应用、人工智能、智能终端制造、智能传感器等方向。
二、招募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8月31日止。
三、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管理人和基金设立方案须满足《沈阳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协会登记
管理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实收资本
管理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三)治理结构
管理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投资经验
管理人核心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执业稳定性和丰富的投资经验。负责子基金的核心成员不低于3人且具备3年以上的相关领域投资经验,不存在违法记录、行业准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行业自律组织处罚等情形。
(五)投资业绩
具备良好的投资业绩,管理人或核心团队具备10个以上的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案例。
(六)项目储备
管理人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了解沈阳本地产业情况,拥有切实的本地项目资源。
(七)本地团队
管理人应具备沈阳本地团队或专职人员。
(八)子基金设立要求
1.组织形式: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
2.经营期限:不超过 8年。
3.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
4.市投资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子基金总规模的30%。
5.返投本地: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沈阳本地,致力于优化本地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通过招引方式实现项目落地沈阳市的,按照整体迁入、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等方式,结合具体落地方式,最高可按2倍计算投资本地额度。
对于具备合作意向的管理机构,盛京金控集团将提供本地项目储备资源,以及为投资项目提供园区运营、融资担保、应急转贷、产权交易等全方位配套服务支持。
6.收益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按投资本金、门槛收益、超额收益的顺序分配。
7.收益让渡:子基金到期清算时,在收回全部投资本金且完成返投本地任务、满足门槛收益率的基础上,市投资基金可将部分超额收益让渡给管理机构与社会出资人。
8.注册地:子基金应注册在沈阳市行政辖区内。
9.资金托管:子基金应委托在沈阳市行政辖区内并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九)其他
原则上不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多管理机构或同一管理机构下的多团队同时申报。
针对业绩突出、产业服务能力较强、项目资源较为丰富的管理机构,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管理人授权委托书、基金组建方案、管理机构简介。有意向的申报机构请与沈阳盛京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京金控集团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资本”)联系取得申报材料样本。盛京资本负责受理本次公开招募申报材料,并配合盛京金控集团对申报材料开展评审工作(评分指引详参见附件)。
五、申报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电子材料)和材料邮寄(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骑缝章。
材料接收单位:沈阳盛京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材料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交通银行大厦18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生,13082428080
杨女士,15840039603
电子邮箱:sytzjj2023@163.com
附件1:盛京金控集团简介
附件2:沈阳市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评分指引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沈阳市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批 基金管理人公开招募公告
管理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为实现产业基金推动沈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做强、做实、做优实体经济,扶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以发展动能之“新”提振经济转型之“质”,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金控集团”)根据《沈阳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沈基金委发〔2021〕3号)、《关于促进沈阳市投资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开展2023年沈阳市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市投资基金”)第一批产业基金征集工作,公开招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如下:
一、 产业领域
(一)汽车及零部件。优先面向节能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方向。
(二)高端装备。优先面向机器人、高端数据机床、关键基础零部件、大型成套设备、工程装备、电力装备、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的深度融合等方向。
(三)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优先面向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新型储能设施与新能源发电等方向。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先面向网络信息安全、5G基础设施及应用、人工智能、智能终端制造、智能传感器等方向。
二、招募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8月31日止。
三、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管理人和基金设立方案须满足《沈阳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协会登记
管理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实收资本
管理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三)治理结构
管理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投资经验
管理人核心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执业稳定性和丰富的投资经验。负责子基金的核心成员不低于3人且具备3年以上的相关领域投资经验,不存在违法记录、行业准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行业自律组织处罚等情形。
(五)投资业绩
具备良好的投资业绩,管理人或核心团队具备10个以上的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案例。
(六)项目储备
管理人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了解沈阳本地产业情况,拥有切实的本地项目资源。
(七)本地团队
管理人应具备沈阳本地团队或专职人员。
(八)子基金设立要求
1.组织形式: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
2.经营期限:不超过 8年。
3.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
4.市投资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子基金总规模的30%。
5.返投本地: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沈阳本地,致力于优化本地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通过招引方式实现项目落地沈阳市的,按照整体迁入、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等方式,结合具体落地方式,最高可按2倍计算投资本地额度。
对于具备合作意向的管理机构,盛京金控集团将提供本地项目储备资源,以及为投资项目提供园区运营、融资担保、应急转贷、产权交易等全方位配套服务支持。
6.收益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按投资本金、门槛收益、超额收益的顺序分配。
7.收益让渡:子基金到期清算时,在收回全部投资本金且完成返投本地任务、满足门槛收益率的基础上,市投资基金可将部分超额收益让渡给管理机构与社会出资人。
8.注册地:子基金应注册在沈阳市行政辖区内。
9.资金托管:子基金应委托在沈阳市行政辖区内并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九)其他
原则上不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多管理机构或同一管理机构下的多团队同时申报。
针对业绩突出、产业服务能力较强、项目资源较为丰富的管理机构,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管理人授权委托书、基金组建方案、管理机构简介。有意向的申报机构请与沈阳盛京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京金控集团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资本”)联系取得申报材料样本。盛京资本负责受理本次公开招募申报材料,并配合盛京金控集团对申报材料开展评审工作(评分指引详参见附件)。
五、申报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电子材料)和材料邮寄(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骑缝章。
材料接收单位:沈阳盛京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材料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交通银行大厦18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先生,13082428080
杨女士,15840039603
电子邮箱:sytzjj2023@163.com
附件1:盛京金控集团简介
附件2:沈阳市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评分指引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0
第一时间获取股权投资行业新鲜资讯和深度商业分析,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投中网,或用手机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获得投中网每日精华内容推送。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