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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2025年VC/PE机构上市战绩一览
• 共170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57.82%。红杉中国参投16家企业,上市数量第一。
• 电子信息行业账面退出回报近两千亿,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最高。
• 294家中企在全球市场IPO,IPO数量及募资金额止跌回升,港交所主板IPO数量与募资金额双居首位。
(一)获VC/PE投资企业数量同比上涨27.82%
2025年,共170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与2024年具有机构背景的133家企业相比上涨27.82%;VC/PE机构渗透率为57.82%,与2024年机构渗透率58.59%相比下降1.31%。
(二)VC/PE账面退出回报同比上涨1.16倍
2025年,VC/PE机构IPO账面退出回报规模为4,318亿元,与2024年账面回报1,999亿元相比上涨1.16倍;平均账面回报率为2.89倍,与2024年账面回报率3.53相比下降18.13%。
2025年12月,VC/PE机构IPO账面退出回报规模为1,085亿元,同比上涨1.47倍,环比上涨3.52倍;平均账面回报率为3.3倍,同比上涨2.48%,环比上涨87.5%。2025年,电子信息行业账面退出回报为1,828.12亿元,账面退出回报最高;消费行业账面回报倍数为13.71倍,账面回报倍数最大。
表2 2025年IPO主要行业退出分析
(三)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最高
2025年,从不同交易板块看,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为2,383.79亿元,账面退出回报最高;上交所科创板为1,220.53亿元,两个板块账面退出回报均超千亿元;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账面回报倍数为80.03倍,账面回报倍数最高,主要来源于霸王茶姬的IPO发行。奇瑞汽车账面退出回报为610.39亿元,账面回报最高;共有10家企业账面退出回报超100亿元。
表3 2025年IPO交易板块退出分析
表4 2025年IPO账面退出回报TOP10
(一)IPO发行止跌回升
(二)A港两市场IPO数量均超百家
2025年,从IPO数量来看,港交所主板为111家,数量最多,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为57家,位列第二;从IPO募资金额来看,港交所主板募资2,360亿元,募资金额最多,沪深交易所4个交易板块募资均超百亿元。
与2024年相比,从IPO数量看,港股IPO数量同比上涨67.16%,增幅最大,A股IPO数量同比上涨16%,增幅次之,美股IPO数量同比上涨10%;从IPO募资金额看,港股募资同比上涨2.29倍,涨幅最大,A股募资同比上涨93.83%,涨幅次之;美股募资同比下降20.41%。
表5 2025年各交易板块IPO数量及金额统计
表6 2024年与2025年各市场IPO数量及金额统计
(三)全球中企IPO首日破发率17.35%
2025年,首日涨幅TOP10均为A股上市企业,其中大鹏工业首日涨幅12.11倍,涨幅最大,涨幅前十中有6家企业来自北交所;首日跌幅TOP10企业均来自港交所主板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其中明基医院首日跌幅49.46%,跌幅最大。
表7 2025年全球市场中企IPO首日涨跌幅TOP10
(四)A股IPO发行止跌回暖 年末发行加速
2025年,共有116家中国企业在沪、深、北三市IPO,IPO数量同比上涨16%;IPO募资金额共计1,287亿元,同比上涨93.83%。A股IPO市场止跌回暖。其中12月A股18家企业上市,募资314亿元,上市数量与募资金额均创年内新高。
2025年6月18日,证监会宣布扩大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正式启用创业板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2025年第四季度,共有6家未盈利企业上市,其中禾元生物、必贝特为创新药企业,西安奕材、摩尔线程、昂瑞微、沐曦股份属于半导体行业。
(五)A股再现百亿级项目 GPU企业登陆科创
2025年A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企业募资合计539.51亿元,与2024年A股募资TOP10企业合计184.22亿元相比上涨1.93倍。其中,2025年募资金额首位的华电新能募资超百亿元,是2023年华虹公司之后时隔两年出现的百亿级IPO项目。
2024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4家来自电子信息行业、3家来自能源及矿业行业;2025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5家来自电子信息行业、3家来自汽车交通行业。摩尔线程、沐曦股份作为GPU芯片代表企业登陆A股,既与科创板的定位相符,也与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的政策契合。
表8 2024年与2025年A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
(六)港股IPO年末密集发行 23家企业两地上市
2025年,共有112家中国企业在香港IPO,IPO数量同比上涨67.16%;IPO募资金额共计2,360亿元,同比上涨2.29倍。其中,12月港股IPO数量25家创下年内新高。
(七)港股IPO能源及矿业行业募资领先
2025年港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企业募资合计1,272.40亿元,与2024年港股募资TOP10企业合计516.37亿元相比上涨1.46倍。其中,2025年共有4家企业募资超百亿元,2024年仅1家企业募资超百亿元。
2024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4家来自消费行业,物流运输、汽车交通、电子信息各有2家;2025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汽车交通行业有3家,数量最多,能源及矿业行业有2家,募资金额领先。2025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6家实现A+H两地上市,小马智行实现港交所、纳斯达克双重上市。
表9 2024年与2025年港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
(八)中企美股IPO港企占半 中企赴美上市进程受阻
2025年,中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IPO的数量为66家,IPO数量同比上涨10%;IPO募资金额共计78亿元,同比下降20.41%。中企在美股IPO数量创十年新高,在66家上市企业中,香港企业共有33家,占比50%。
(九)中企美股IPO小额项目增多
2025年美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企业募资合计19.52亿元,与2024年美股募资TOP10企业合计73.73亿元相比下降73.53%。其中,2024年共有5家企业募资超2亿元,2025年仅3家募资超2亿元。
2024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4家来自汽车交通行业,且募资金额前3均来自汽车交通行业;2025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3家来自医疗健康行业,2家来自金融行业,2家来自电子信息行业。2024年IPO募资TOP10企业均来自内地,2025年有4家来自港台地区。
表10 2024年与2025年美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
(一)电子信息IPO数量与能源及矿业募资金额居首位
表11 2025年中企IPO重点行业细分领域统计
(二)公用事业IPO募资金额同比上涨超百倍
表12 2025年各行业IPO数量、募资金额及平均募资金额(同比)
(三)江苏IPO数量与福建募资金额双居首位
表13 2025年中企IPO重点地区主要上市行业统计
(四)福建IPO数量与募资金额同比涨幅最大
2025年,江苏IPO数量为46家,数量居首位,内蒙古IPO数量为4家,同比上涨3倍,涨幅最大。福建募资金额为571.78亿元,同比上涨21.57倍,数量与同比涨幅均为第一。重庆平均募资金额为130.26亿元,同比上涨18.62倍,数量与同比涨幅均为第一。主要城市中仅广东地区IPO数量、募资金额、平均募资金额均同比下降,其他主要地区募资金额、平均募资金额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上涨。
表14 2025年各地区IPO数量、募资金额及平均募资金额(同比)
表15 2025年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
表16 2025年中企IPO当日市值TOP10
表17 2025年IPO募资金额TOP10中企概览
1月22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举措包括:提升商业保险资金A股投资比例与稳定性;优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制;提高企(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力度,落实一年多次分红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的运用。允许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进一步扩大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规模。
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丰富资本市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产品制度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金融需求;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资本市场。
3月11日,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明确提出在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持续加力。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尽快推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更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3月12日,SEC官网公告显示,纳斯达克提交的IPO流动性新规已获最终批准,这项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IPO标准"的改革将于4月11日生效。新规明确将"注册老股"排除在流通公众持股市值(MVUPHS)计算体系之外。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通过股东协议转让、期权池释放等方式虚报流通股数量、必须用IPO实际募资额满足流动性指标(最低要求为融资额的25%)。
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主要内容为: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同时明确禁止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限售期内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股份。
3月31日,证监会召开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外汇局、中央港澳办等参会并作交流。跨部门协同或将推动中企境外上市进程加速发展。
5月6日,香港证监会与联交所联合宣布推出「科企专线」,以进一步便利特专科技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申请上市,并允许这些公司可以选择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下调政策利率0.1个百分点,下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0.25个百分点等;增加3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等;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央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可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合作,通过共同担保等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分担债券的部分违约损失风险,为科技创新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融资提供支持。
5月16日,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新增专节对简易审核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包括明确简易审核程序的适用情形、设定简易审核程序的负面清单、强化简易审核程序的各方责任、规定简易审核程序相关机制等内容。
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另一方面,推出一系列配套制度改革措施:①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②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③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④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⑤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⑥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6月18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宣布,证监会将在创业板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第三套标准要求上市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证监会于2023年批准启用创业板第三套标准,但截至目前尚未有企业据此上市。
7月2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两点:一是进一步加强长周期考核:将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将资本保值增值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二是要求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注重稳健经营;增强投资管理能力。
8月1日,香港联交所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上市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公开市场规定等。具体而言,为了让发行人、机构投资者及散户投资者都能更准确地预计和掌握配售情况,香港交易所在此次修订中增加了一个选项——机制B。拟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的分配机制。其中,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机制B则引入新的机制选项,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发售股份的10%(上限为60%),并无回补机制。
8月8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针对近期市场对“科创板、创业板包容性增强会否造成IPO大规模扩容”的担忧,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李明表示,证监会将继续严把发行上市入口关,做好逆周期调节,不会出现大规模扩容的情况。
9月3日,纳斯达克宣布提议修改上市标准,正将拟议规则提交给美国证监会审核,若获批将立即实施。修订后的标准包括:一是最低公众持股量市值1500万美元(目前为500万美元),适用于根据净利润标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新公司;二是对存在上市缺陷且上市证券市值低于500万美元的公司,加快其停牌和退市流程;三是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最低要求为2500万美元。
10月23日,证监会表示,将在继续保持按月均衡核准首发企业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新股供给,由每月核发一批次增加到核发两批次。
11月19日,新加坡交易所(SGX)与纳斯达克(Nasdaq)联合宣布,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出“全球上市板”。该平台旨在为市值超过20亿新元(约合15亿美元)的企业提供一个简化的双重上市框架,使其能同时对接新加坡和美国市场。
12月1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两项关键决定,批准了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修订提案,并宣布启动针对在中国(含港澳)运营公司在纳斯达克的专项上市标准审查程序。①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按“净收入标准”上市的公司,最低非限制流通股市值要求从500万美元提升至1500万美元。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按“收入标准”上市的公司,最低非限制流通股市值要求从800万美元提升至1500万美元。②SEC宣布正式启动对纳斯达克另一项专门针对中国公司(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运营或管理实体)的严格上市新规的审查程序。提案核心要求:IPO发行规模不低于2500万美元;反向并购上市公众流通股市值不低于2500万美元;转板上市需在原市场交易满一年;完全禁止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直接上市。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二是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和管理汇率风险。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三是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数据说明:
为方便读者使用,现将报告中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及汇率换算进行说明:
数据来源
• 本报告图表数据来源均为投中嘉川CVSource数据。
统计口径
• 新成立基金:于统计期限内,新注册成立的基金
• 完成募集基金:于统计期限内,宣布募集完成的基金
• 融资规模:统计市场公开披露的实际金额,对未公开具体数值的金额进行估计并纳入统计
汇率换算
• 报告中所有涉及募资规模和投资规模均按募资或投资当日汇率,统一换算为人民币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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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IPO报告:港交所加速发行 机构背景上市数量涨超两成
VC/PE机构渗透率58%,电子信息退出回报近两千亿。
表1 2025年VC/PE机构上市战绩一览
【核心发现】
• 共170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57.82%。红杉中国参投16家企业,上市数量第一。
• 电子信息行业账面退出回报近两千亿,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最高。
• 294家中企在全球市场IPO,IPO数量及募资金额止跌回升,港交所主板IPO数量与募资金额双居首位。
一、中国企业IPO退出分析
(一)获VC/PE投资企业数量同比上涨27.82%
2025年,共170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与2024年具有机构背景的133家企业相比上涨27.82%;VC/PE机构渗透率为57.82%,与2024年机构渗透率58.59%相比下降1.31%。
2025年12月,共35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获得VC/PE机构支持的上市企业数量同比上涨66.67%,环比上涨1.33倍;VC/PE机构渗透率为80%,同比上涨11.11%,环比上涨17.65%,机构渗透率创2025年内新高。(二)VC/PE账面退出回报同比上涨1.16倍
2025年,VC/PE机构IPO账面退出回报规模为4,318亿元,与2024年账面回报1,999亿元相比上涨1.16倍;平均账面回报率为2.89倍,与2024年账面回报率3.53相比下降18.13%。
2025年12月,VC/PE机构IPO账面退出回报规模为1,085亿元,同比上涨1.47倍,环比上涨3.52倍;平均账面回报率为3.3倍,同比上涨2.48%,环比上涨87.5%。2025年,电子信息行业账面退出回报为1,828.12亿元,账面退出回报最高;消费行业账面回报倍数为13.71倍,账面回报倍数最大。
表2 2025年IPO主要行业退出分析
(三)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最高
2025年,从不同交易板块看,港交所主板账面退出回报为2,383.79亿元,账面退出回报最高;上交所科创板为1,220.53亿元,两个板块账面退出回报均超千亿元;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账面回报倍数为80.03倍,账面回报倍数最高,主要来源于霸王茶姬的IPO发行。奇瑞汽车账面退出回报为610.39亿元,账面回报最高;共有10家企业账面退出回报超100亿元。
表3 2025年IPO交易板块退出分析
表4 2025年IPO账面退出回报TOP10
二、中国企业IPO分市场分析
(一)IPO发行止跌回升
2025年,共计294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IPO数量同比上涨29.52%;IPO募资金额为3,725亿元,同比上涨1.52倍。IPO数量与IPO募资金额均止跌回升。2025年12月,IPO数量为44家,同比上涨51.72%,环比上涨1倍;IPO募资金额为542亿元,同比上涨2.25倍,环比上涨15.07%。2025年有7个月IPO募资金额超过300亿元,下半年IPO募资金额显著高于上半年。(二)A港两市场IPO数量均超百家
2025年,从IPO数量来看,港交所主板为111家,数量最多,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为57家,位列第二;从IPO募资金额来看,港交所主板募资2,360亿元,募资金额最多,沪深交易所4个交易板块募资均超百亿元。
与2024年相比,从IPO数量看,港股IPO数量同比上涨67.16%,增幅最大,A股IPO数量同比上涨16%,增幅次之,美股IPO数量同比上涨10%;从IPO募资金额看,港股募资同比上涨2.29倍,涨幅最大,A股募资同比上涨93.83%,涨幅次之;美股募资同比下降20.41%。
表5 2025年各交易板块IPO数量及金额统计
表6 2024年与2025年各市场IPO数量及金额统计
(三)全球中企IPO首日破发率17.35%
2025年,首日涨幅TOP10均为A股上市企业,其中大鹏工业首日涨幅12.11倍,涨幅最大,涨幅前十中有6家企业来自北交所;首日跌幅TOP10企业均来自港交所主板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其中明基医院首日跌幅49.46%,跌幅最大。
2025年,共有294家企业上市,其中有51家企业首日破发,首日破发率为17.35%,IPO首日涨幅位于[0,100%)区间的企业共有118家,占比40.14%,占比最大。表7 2025年全球市场中企IPO首日涨跌幅TOP10
(四)A股IPO发行止跌回暖 年末发行加速
2025年,共有116家中国企业在沪、深、北三市IPO,IPO数量同比上涨16%;IPO募资金额共计1,287亿元,同比上涨93.83%。A股IPO市场止跌回暖。其中12月A股18家企业上市,募资314亿元,上市数量与募资金额均创年内新高。
2025年6月18日,证监会宣布扩大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正式启用创业板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2025年第四季度,共有6家未盈利企业上市,其中禾元生物、必贝特为创新药企业,西安奕材、摩尔线程、昂瑞微、沐曦股份属于半导体行业。
(五)A股再现百亿级项目 GPU企业登陆科创
2025年A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企业募资合计539.51亿元,与2024年A股募资TOP10企业合计184.22亿元相比上涨1.93倍。其中,2025年募资金额首位的华电新能募资超百亿元,是2023年华虹公司之后时隔两年出现的百亿级IPO项目。
2024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4家来自电子信息行业、3家来自能源及矿业行业;2025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5家来自电子信息行业、3家来自汽车交通行业。摩尔线程、沐曦股份作为GPU芯片代表企业登陆A股,既与科创板的定位相符,也与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上市的政策契合。
表8 2024年与2025年A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
(六)港股IPO年末密集发行 23家企业两地上市
2025年,共有112家中国企业在香港IPO,IPO数量同比上涨67.16%;IPO募资金额共计2,360亿元,同比上涨2.29倍。其中,12月港股IPO数量25家创下年内新高。
2025年,共有20家A股上市企业登陆港股,实现A+H上市,代表企业有宁德时代、赛力斯等先进制造企业;共有3家纳斯达克企业登陆港股,实现港美两地上市,分别为禾赛、小马智行、文远知行,3家均属于智能驾驶领域。(七)港股IPO能源及矿业行业募资领先
2025年港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企业募资合计1,272.40亿元,与2024年港股募资TOP10企业合计516.37亿元相比上涨1.46倍。其中,2025年共有4家企业募资超百亿元,2024年仅1家企业募资超百亿元。
2024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4家来自消费行业,物流运输、汽车交通、电子信息各有2家;2025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汽车交通行业有3家,数量最多,能源及矿业行业有2家,募资金额领先。2025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6家实现A+H两地上市,小马智行实现港交所、纳斯达克双重上市。
表9 2024年与2025年港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
(八)中企美股IPO港企占半 中企赴美上市进程受阻
2025年,中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IPO的数量为66家,IPO数量同比上涨10%;IPO募资金额共计78亿元,同比下降20.41%。中企在美股IPO数量创十年新高,在66家上市企业中,香港企业共有33家,占比50%。
2025年3月,纳斯达克提交的IPO流动性新规获批准;9月,纳斯达克宣布提议修改上市标准,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企业,募集资金最低要求为2500万美元。12月,SEC将全球公司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IPO的最低非限制流通股市值提升至1500万美元,同时正式启动针对中国公司上市新规的审查程序。中企赴美上市进程受阻。(九)中企美股IPO小额项目增多
2025年美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企业募资合计19.52亿元,与2024年美股募资TOP10企业合计73.73亿元相比下降73.53%。其中,2024年共有5家企业募资超2亿元,2025年仅3家募资超2亿元。
2024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4家来自汽车交通行业,且募资金额前3均来自汽车交通行业;2025年IPO募资TOP10企业中有3家来自医疗健康行业,2家来自金融行业,2家来自电子信息行业。2024年IPO募资TOP10企业均来自内地,2025年有4家来自港台地区。
表10 2024年与2025年美股市场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
三、中国企业IPO行业及地域分析
(一)电子信息IPO数量与能源及矿业募资金额居首位
2025年,从IPO数量来看,电子信息行业共48家名列第一,先进制造、医疗健康行业分别为47家、41家,名列二、三位;从募资金额来看,能源及矿业行业募资784.38亿元居首位,电子信息、汽车交通行业分列二、三位。从重点行业细分领域来看,半导体领域共有22家企业上市,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有13家上市,与人工智能、机器人相比产业发展成熟度更高。表11 2025年中企IPO重点行业细分领域统计
(二)公用事业IPO募资金额同比上涨超百倍
2025年,电子信息行业IPO数量为48家,同比上涨9%,主要行业中IPO数量相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金融、医疗健康行业IPO数量分别上涨1.17倍、1.16倍,涨幅最大。能源及矿业行业IPO募资金额为784.38亿元,同比上涨7.57倍,主要行业中公用事业IPO募资金额上涨139.69倍,涨幅最大,主要来源于新能源发电商华电新能。公用事业行业平均募资金额为81.99亿元,平均募资金额最高,同样是受华电新能影响,主要行业中仅消费行业平均募资金额同比下降46%。表12 2025年各行业IPO数量、募资金额及平均募资金额(同比)
(三)江苏IPO数量与福建募资金额双居首位
2025年,从IPO数量来看,江苏、广东、香港位居前三位,分别为46家、42家、38家;从募资金额来看,福建以571.78亿元居首位,广东、北京分列二、三位。从重点地区IPO上市企业主要行业分布来看,江苏地区生物医药企业共10家上市,IPO数量最多,广东地区半导体企业共6家上市,在半导体领域IPO数量领先;北京、上海地区各有以摩尔线程、沐曦股份为代表的GPU芯片研发商上市。表13 2025年中企IPO重点地区主要上市行业统计
(四)福建IPO数量与募资金额同比涨幅最大
2025年,江苏IPO数量为46家,数量居首位,内蒙古IPO数量为4家,同比上涨3倍,涨幅最大。福建募资金额为571.78亿元,同比上涨21.57倍,数量与同比涨幅均为第一。重庆平均募资金额为130.26亿元,同比上涨18.62倍,数量与同比涨幅均为第一。主要城市中仅广东地区IPO数量、募资金额、平均募资金额均同比下降,其他主要地区募资金额、平均募资金额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上涨。
表14 2025年各地区IPO数量、募资金额及平均募资金额(同比)
四、中国企业十大热门IPO
(一)中企IPO募资金额及当日市值TOP10
表15 2025年中企IPO募资金额TOP10
表16 2025年中企IPO当日市值TOP10
表17 2025年IPO募资金额TOP10中企概览
五、IPO政策回顾
1月22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举措包括:提升商业保险资金A股投资比例与稳定性;优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制;提高企(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力度,落实一年多次分红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的运用。允许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进一步扩大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规模。
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丰富资本市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产品制度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金融需求;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资本市场。
3月11日,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明确提出在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持续加力。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尽快推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更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3月12日,SEC官网公告显示,纳斯达克提交的IPO流动性新规已获最终批准,这项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IPO标准"的改革将于4月11日生效。新规明确将"注册老股"排除在流通公众持股市值(MVUPHS)计算体系之外。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通过股东协议转让、期权池释放等方式虚报流通股数量、必须用IPO实际募资额满足流动性指标(最低要求为融资额的25%)。
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主要内容为: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同时明确禁止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限售期内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股份。
3月31日,证监会召开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外汇局、中央港澳办等参会并作交流。跨部门协同或将推动中企境外上市进程加速发展。
5月6日,香港证监会与联交所联合宣布推出「科企专线」,以进一步便利特专科技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申请上市,并允许这些公司可以选择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下调政策利率0.1个百分点,下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0.25个百分点等;增加3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等;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央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可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合作,通过共同担保等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分担债券的部分违约损失风险,为科技创新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融资提供支持。
5月16日,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新增专节对简易审核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包括明确简易审核程序的适用情形、设定简易审核程序的负面清单、强化简易审核程序的各方责任、规定简易审核程序相关机制等内容。
6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另一方面,推出一系列配套制度改革措施:①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②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③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④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⑤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⑥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6月18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宣布,证监会将在创业板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第三套标准要求上市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证监会于2023年批准启用创业板第三套标准,但截至目前尚未有企业据此上市。
7月2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两点:一是进一步加强长周期考核:将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将资本保值增值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三年周期指标+五年周期指标”;二是要求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不断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注重稳健经营;增强投资管理能力。
8月1日,香港联交所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上市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发售及定价机制、公开市场规定等。具体而言,为了让发行人、机构投资者及散户投资者都能更准确地预计和掌握配售情况,香港交易所在此次修订中增加了一个选项——机制B。拟允许新上市申请人选用机制A或机制B,作为首次公开招股发售的分配机制。其中,机制A下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最大回拨百分比由原建议的20%上调至35%;机制B则引入新的机制选项,要求发行人事先选定一个分配至公开认购部分的比例,下限为发售股份的10%(上限为60%),并无回补机制。
8月8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针对近期市场对“科创板、创业板包容性增强会否造成IPO大规模扩容”的担忧,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李明表示,证监会将继续严把发行上市入口关,做好逆周期调节,不会出现大规模扩容的情况。
9月3日,纳斯达克宣布提议修改上市标准,正将拟议规则提交给美国证监会审核,若获批将立即实施。修订后的标准包括:一是最低公众持股量市值1500万美元(目前为500万美元),适用于根据净利润标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新公司;二是对存在上市缺陷且上市证券市值低于500万美元的公司,加快其停牌和退市流程;三是对主要在中国运营的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最低要求为2500万美元。
10月23日,证监会表示,将在继续保持按月均衡核准首发企业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新股供给,由每月核发一批次增加到核发两批次。
11月19日,新加坡交易所(SGX)与纳斯达克(Nasdaq)联合宣布,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出“全球上市板”。该平台旨在为市值超过20亿新元(约合15亿美元)的企业提供一个简化的双重上市框架,使其能同时对接新加坡和美国市场。
12月1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两项关键决定,批准了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修订提案,并宣布启动针对在中国(含港澳)运营公司在纳斯达克的专项上市标准审查程序。①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按“净收入标准”上市的公司,最低非限制流通股市值要求从500万美元提升至1500万美元。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按“收入标准”上市的公司,最低非限制流通股市值要求从800万美元提升至1500万美元。②SEC宣布正式启动对纳斯达克另一项专门针对中国公司(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运营或管理实体)的严格上市新规的审查程序。提案核心要求:IPO发行规模不低于2500万美元;反向并购上市公众流通股市值不低于2500万美元;转板上市需在原市场交易满一年;完全禁止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直接上市。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二是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和管理汇率风险。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三是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数据说明:
为方便读者使用,现将报告中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及汇率换算进行说明:
数据来源
• 本报告图表数据来源均为投中嘉川CVSource数据。
统计口径
• 新成立基金:于统计期限内,新注册成立的基金
• 完成募集基金:于统计期限内,宣布募集完成的基金
• 融资规模:统计市场公开披露的实际金额,对未公开具体数值的金额进行估计并纳入统计
汇率换算
• 报告中所有涉及募资规模和投资规模均按募资或投资当日汇率,统一换算为人民币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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